首頁 > 法律專欄 > 法律專欄 > 結了婚,你的錢就變成「我們的」嗎?千萬別誤會!

法律專欄

結了婚,你的錢就變成「我們的」嗎?千萬別誤會!

分享到
結婚除了浪漫,更要面對現實的柴米油鹽!👩‍❤️‍👨 如果婚前沒有特別去法院辦理約定,台灣絕大多數的夫妻都適用民法的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
到底婚後的財產怎麼算?對方欠債我會被牽連嗎?萬一感情走到盡頭,財產該怎麼分?今天用最白話的方式,帶你一次看懂民法關鍵法條!👇


🔹  你的錢還是你的錢,債務自己背!

很多人以為結婚後財產就全部混在一起了?錯!

婚前、婚後的財產都是「各自所有、各自管理」。自己的債務自己還,不會連累另一半。

如果好心幫另一半還債,事後是可以要求對方償還的喔!

💡 : 婚前資產所生婚後孳息,在法律上可能會被視為「婚後財產」喔!


🔹自由處分金:

夫妻可以協議一筆錢供彼此自由花用

🔹關係結束時,財產怎麼分?
這就是大名鼎鼎的 #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!

 當離婚或一方過世(法定財產制消滅)時,雙方的「婚後財產扣除婚姻中負債」,如果還有剩,差額要平均分配。 ▸

 ⚠️ 注意: 繼承來的、贈與的、或是慰撫金,不列入平分範圍!

▸ 如果有一方對家庭完全沒貢獻,法院也能綜合考量家事勞動與照顧子女的狀況,調整或分配比例,確保公平。

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,逾五年者,亦同

🔹 為了少分點錢,偷偷過戶或亂送人有用嗎?
 如果為了減少對方分錢,把財產惡意送人或賤賣,另一半是可以向法院「聲請撤銷」的,就算你在關係結束前 5年內 偷偷處分掉的婚後財產,法律也會把它「加回來」

#民法 #夫妻財產制 #剩餘財產分配 #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#離婚 #台中律師#臺中律師 #中部律師 #女律師 #家事律師 #離婚律師
 
上一頁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