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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設計師的血淚:簽了驗收單還被賴帳?如何討回追加工程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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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裡有刮痕、那裡尺寸差一點,反正沒弄好前我一毛都不會付!」❌

遇到這種拿「瑕疵」當藉口,惡意拖延、扣留大筆尾款的業主,真的是裝修業者的超級噩夢!甚至很多追加工程,明明當初說「好像不錯」,完工後卻變成「這不是我要的,要扣錢」。
 

別被業主唬住了!法律上的「完工請款權」是有分際的! ⚖️

工程已經達到「工作完成並交付」的階段(例如業主已經簽收驗收單,甚至直接搬進去入住了),設計師可以依據民法第505條的規定請求工程款的請求權。
 

💡 「有瑕疵」不等於「可以不付錢」!

如果現場真的有施作不完美的地方:
業主依法可以要求「限期修補」或「合理減少價款,但業主「不能」因為局部的微小瑕疵,就拒絕給付其餘已經完成或沒有爭議的大額尾款
⚠️但是否可以拒付工程款、拒付多少,仍須視瑕疵是否存在、瑕疵程度及個案情形而定,而不是由業主單方面決定。

因此,若業主僅以些微瑕疵、主觀觀感或事後反悔為由,拒絕支付全部工程款,未必有法律依據。
📌 遇到工程款爭議時,契約、追加工程紀錄、施工照片、LINE對話、驗收單等資料,往往都是爭取工程款的重要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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