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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面下大雨,家裡下小雨?甚至滴出黑水,把百萬裝潢全毀了?💦
買房賣房是人生大事,我們支付高額的仲介費,就是為了買得安心,但如果遇到問題,房仲一句:「你當初又沒有問!」這樣在法律上真的站得住腳嗎?
當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,把財產送人、低價出售,債權人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債權落空嗎? 答案是:不一定。
勞動契約分為: ✔️ 定期契約、✔️ 不定期契約
遇到這種拿「瑕疵」當藉口,惡意拖延、扣留大筆尾款的業主,真的是裝修業者的超級噩夢!甚至很多追加工程,明明當初說「好像不錯」,完工後卻變成「這不是我要的,要扣錢」。
其實不行!⚠️
法律設計監護與輔助制度,不是為了剝奪權利,而是在尊重本人意願與保護本人利益之間取得平衡
勞基法「調動五原則」一次完整看懂!
很多公司為了省下勞健保和勞退,會讓員工簽「承攬契約」,告訴你:「我們是合作關係,不是僱傭喔!」🙅♂️
結婚除了浪漫,更要面對現實的柴米油鹽!👩❤️👨 如果婚前沒有特別去法院辦理約定,台灣絕大多數的夫妻都適用民法的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遇到婚姻的十字路口,父母最放不下的總是孩子。在諮詢時,最常聽到的問題就是:「法官會把孩子判給誰?我有機會嗎?」
多年照顧媽媽,付出時間與心力,甚至犧牲自己的人生規劃, 卻在最後一刻,因為「重男輕女」的觀念, 被要求簽下「拋棄繼承」,或者在遺囑中被寫明「女兒不得繼承」。